省内首推碳排放数据质量险,投保企业因监测失误导致配额损失,可获得每吨50元的赔付。首批试点涵盖水泥、造纸行业,最高保额覆盖企业年度配额总量的20%。
2025年起企业需在省平台上传电子化监测记录,包括燃料入库单扫描件、检测报告PDF等。核查机构采用数字签名出具报告,现场核查优先调阅电子档案。
省内五大发电集团率先接入粤碳链平台,实时上传机组煤耗、发电量等数据。区块链节点部署在政务云,数据篡改将触发智能合约预警,确保排放数据不可篡改。
净外购电量=外购量-外输量,其中外输量包含自备电厂上网电量和绿电直供电量。企业需提供电网结算单与双向计量表读数,跨省绿电交易需额外提交跨区输送证明。
附录B新增煤矸石单位热值碳含量26.61gC/MJ,废轮胎仅计算20%化石碳含量。企业使用替代燃料时需提供掺烧比例证明,生物质能与化石能源混烧需分开计量。
数据中心需按月统计IT设备用电占比,外购电力排放因子采用0.6379tCO₂/万度。备用柴油发电机测试用油计入固定源排放,要求按实际运行小时数拆分核算。
企业通过绿电直连供电项目的外输电力,凭购售电合同及备案文件可抵扣间接排放。要求直连电源为风电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,且计量电表单独安装,防止数据混淆。
造纸企业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CO₂不计入直接排放,但化石燃料掺烧部分需按比例拆分。碳酸盐辅料分解产生的排放需通过物料含碳量及转化率计算,避免重复计量。
民航企业需按航班架次统计航空煤油消耗量,基于燃油密度与排放因子计算航段碳排放。地面辅助设备用油纳入固定源排放,间接排放仅计算外购电力部分。
交通(港口)企业需对岸桥、场桥等大型设备建立独立电表系统,区分生产与辅助作业能耗。拖轮燃油消耗按航次记录,外购热力仅统计蒸汽锅炉用能部分。
新规要求企业每批次燃料到货时检测碳含量和低位发热量,排放单元层级数据需每班次抽样。燃煤检测须与使用量计量点一致,若不一致需进行数据转换并记录转换公式,确保数据准确性。
文件强调,企业需自行审核CCER、PHCER及S-GDEA的合规性,若因项目不符合条件导致履约失败或损失,相关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。主管部门建议企业建立内部核查机制降低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