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力生产企业需按月报告管网输送热损耗率,超过行业均值(8%)的部分按1.2倍折算排放量。采用纳米保温材料改造管网的,损耗率核查值可下浮0.5个百分点。
大型公共建筑需分项计量照明、电梯、空调系统的电力消耗,采用智能电表实现分时数据采集。改造项目的节能量可申请PHCER,但需提供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报告。
企业流量计、衡器校准超差时,需按系数修正历史数据。延迟校准导致的监测空窗期,该时段数据直接按(实测值×0.9)计算,强化数据保守性原则。
数据中心企业报告碳排放时,需同步提供PUE(电能使用效率)年度值及IT设备耗电量占比。采用液冷技术的制冷系统需单独说明节能量,外购绿电需提供全年交易凭证。
指南明确蒸汽热力折算方法,采用(蒸汽质量×焓值差×10^-3)公式计算百万千焦值,水温基准统一设定为20℃。企业需提供压力温度参数及焓值参照表,确保不同设备数据可比性。
企业外输电力量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绿电直供电可纳入扣减范围,需提供省级备案证明及购售电合同。自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用电不计入间接排放,但配套化石燃料发电部分需纳入直接排放统计。
根据新规,企业燃煤低位发热量检测频次最低为每批次一次,重点排放设备需每班次抽样。天然气成分分析、燃油元素检测等须保留原始实验报告,未达标数据需采用保守估值计算碳排放量。
航空公司需按航班统计剩余餐食重量,依据餐食生产碳足迹系数计算浪费产生的排放。采用可降解餐盒、优化配餐量的企业可申请碳排放系数下调。
整车制造企业需统计前50家供应商的运输环节碳排放数据,按“车辆类型×运输距离×载货率”公式计算。供应商使用新能源货车比例超30%可获碳积分奖励。
企业需在报告附录中列表说明衡器、气体分析仪等设备的最近校准日期、机构及有效期。超期未校准设备所获数据,按对应月份行业最高排放强度核算。
企业燃料库存变化采用"期初量+购入量-期末量-其他用途量"公式计算,月度盘库误差超过3%的需说明原因。煤炭库存水分变化引起的物理损耗按GB/T211标准折算。
企业对外发布的碳中和声明需提前30天在省平台备案,用于宣传的抵消量需锁定相应配额。同一减排量不得同时用于履约和碳中和声明,违规企业纳入环境信用黑名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