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纸、印染企业需安装废水处理池甲烷浓度监测仪,按实测值计算CH4排放量并折算CO₂当量。未安装的按IPCC缺省值(COD去除率×0.25kgCH4/kgCOD)从严计算。
企业自发自用的光伏发电量,可按实际消纳比例抵扣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。余电上网部分需单独计算,电网收购电量对应的减排量不得重复用于抵消配额。
新建/扩建项目投产后,企业须在排放报告中连续三年单独列示其产量及碳排放量,投产当年不足整年的数据需按生产月份折算为年度等效值。
沿海货轮改造LNG动力系统可按减排量获得PHCER,加注站建设项目享受土地优先审批。混合动力模式下柴油消耗量按1.3倍系数计算,甲烷逃逸监测纳入年审。
集中供汽园区需按企业蒸汽用量占比分摊热源厂排放,蒸汽管道散热损失系数统一按3%计算。用户端加装热量表,未达标保温层改造项目可申请省级财政补贴。
2025年起新开工地铁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率须达50%,柴油设备按作业时长预购CCER。土方运输车辆进场需扫描碳排放二维码,超标车队列入招投标黑名单。
日均处理量10万吨以上的污水厂,沼气收集率超80%可获PHCER奖励。厌氧消化系统的CH4浓度在线监测数据需与环保部门联网,碳汇交易收益专项用于技改。
三甲医院需按灭菌锅次统计蒸汽消耗量,外包消毒服务需提供供应商排放报告。环氧乙烷灭菌工序的废气处理效率不得低于99%,月度检测报告保存十年。
生态环境厅公示碳排放管理软件供应商白名单,要求具备数据溯源、交叉校验、不确定性分析模块。企业采用非认证软件编制的报告需额外提供手工计算底稿。
电力、石化企业燃煤除检测碳含量外,需增加汞元素检测项目,数据用于协同计算汞排放量。检测频次与煤质分析同步,每批次至少抽样1次。
民航企业使用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(APU)时,需单独计量桥载设备用电量。每节省1小时APU运行可核减85公斤CO₂,但需提供航班靠桥时间记录。
陶瓷企业利用窑炉余热发电的自用电量可抵扣间接排放,但外供电量需按电网排放因子计算新增排放。余热锅炉蒸汽供其他工序使用的,需提供热量分配计量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