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陶瓷企业使用煤矸石、废塑料等混合燃料时,须按化石碳占比拆分排放量。喷雾干燥塔燃煤排放与瓷砖烧成过程碳酸盐分解排放需分开计算,并上传元素分析报告佐证。
新指南明确排放报告需附检测报告、电费发票、煤质分析记录、产能批复文件等十二类材料。代理机构编制的报告需另附服务合同及CMA资质证明,电子档案保存期延长至10年。
数据中心备用发电机组需按月进行空载试运行检测,柴油消耗量按(试机时间×额定功率×负荷系数)计算。未启用的备用设备需提供封存照片及管理台账。
企业发现历史排放数据错误需在次年6月底前提交修正申请,超过三年的不予受理。配额已清缴的误差部分,多退少补原则仅适用于误差率超过5%的重大更正。
面向欧盟市场的企业需在碳排放报告中增加产品层面数据,按ISO14067标准计算单位产值碳强度。省级平台将开通中欧碳关税数据互认通道,降低贸易壁垒。
热力生产企业需按月报告管网输送热损耗率,超过行业均值(8%)的部分按1.2倍折算排放量。采用纳米保温材料改造管网的,损耗率核查值可下浮0.5个百分点。
大型公共建筑需分项计量照明、电梯、空调系统的电力消耗,采用智能电表实现分时数据采集。改造项目的节能量可申请PHCER,但需提供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报告。
企业流量计、衡器校准超差时,需按系数修正历史数据。延迟校准导致的监测空窗期,该时段数据直接按(实测值×0.9)计算,强化数据保守性原则。
数据中心企业报告碳排放时,需同步提供PUE(电能使用效率)年度值及IT设备耗电量占比。采用液冷技术的制冷系统需单独说明节能量,外购绿电需提供全年交易凭证。
指南明确蒸汽热力折算方法,采用(蒸汽质量×焓值差×10^-3)公式计算百万千焦值,水温基准统一设定为20℃。企业需提供压力温度参数及焓值参照表,确保不同设备数据可比性。
企业外输电力量中符合国家规定的绿电直供电可纳入扣减范围,需提供省级备案证明及购售电合同。自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用电不计入间接排放,但配套化石燃料发电部分需纳入直接排放统计。
根据新规,企业燃煤低位发热量检测频次最低为每批次一次,重点排放设备需每班次抽样。天然气成分分析、燃油元素检测等须保留原始实验报告,未达标数据需采用保守估值计算碳排放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