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将对企业的书面和线上抵消申请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,不符合的将驳回并说明理由。审核通过后,抵消量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直接扣减企业应清缴配额。
附件1《抵消申请表》要求填报企业实际排放量、配额量、抵消总量及分项数据,并详细列明每个抵消项目的名称、备案号、类型、产生地及减排量登记时间,确保信息可追溯。
指南要求企业实测燃料低位发热量及碳含量,检测频次需达到每批次或每班次抽样。未按计划校准设备的企业需采用保守估值,确保数据偏差可控。
企业需说明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是否通过外部认证,并制定内部审核制度。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合同、节能量报告等文件需存档备查,数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五年。
交通(港口)企业须对岸电使用量进行ISO14064核证,船舶辅机发电排放按"小时功率×燃料系数×作业时间"计算。集装箱桥吊油改电项目需提交节能量监测期对比数据。
新版公共建筑指南采用"能耗×排放因子+可再生能源抵扣"计算模型,要求五星级酒店、大型商场按建筑面积披露单位平米排放强度,并上传能源审计报告作为数据交叉验证依据。
民航企业需将摆渡车、行李牵引车等地面设备的柴油消耗计入移动源排放,航空餐厨垃圾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需按21倍CO₂当量折算。航站楼中央空调系统能耗单独建立分项计量。
企业电力消耗数据需与电网缴费单、电表读数交叉核对,差异超5%需提交书面解释。热力数据需提供供汽企业盖章的月度结算单,并与流量计累计值比对校验。
陶瓷行业排放核算中,余热发电抵扣电量不得超过窑炉燃料总热值的35%。采用二代余热回收技术的企业需提供72小时连续热效率测试报告,热回收率低于20%的设施不得申请抵扣。
针对数据中心企业,《报告指南》要求单独统计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燃料消耗量,采用实测碳含量法计算排放。同时规定UPS电源能耗需纳入外购电力间接排放,机柜空置率低于15%的机房需提交负载证明文件。
纺织行业指南明确染整工序中蒸汽间接排放需按热力来源分类核算,外购蒸汽的碳排放因子采用0.10吨CO₂/百万千焦。定型机天然气燃烧排放需与导热油炉分开监测,染化料分解产生的CO₂纳入过程排放。
企业使用S-GDEA抵消碳排放时,须同时使用PHCER且两者总量中PHCER占比不得低于70%。S-GDEA的登记和使用需符合《广东省2024年度配额分配方案》要求,强化本省碳市场配额与普惠减排量的协同机制。